台灣護照辦英國學生簽證還要附存款證明嗎?差別證明名單與每月生活費標準
準備英國學生簽證時,財力文件常常是最先卡住的一關。GOV.UK 現行規則把台灣放在「差別證明要求」名單裡,這代表送件當下通常不必上傳存款證明,但金額標準本身並沒有因此消失,UKVI 也保留了事後要求補件的權力。

準備英國學生簽證時,最先讓人卡住的常常不是 CAS,而是「到底要在帳戶裡放多少錢、放多久」。GOV.UK 的 Money you need 把這件事拆成兩層:一層是金額標準,另一層是「要不要把證明上傳給 UKVI」。台灣護照持有人在第二層享有特別待遇,但第一層完全沒有因此消失。
金額與名單都屬於政策事項,隨時可能調整。送件前請直接開 GOV.UK 當下頁面核對,不要沿用去年的截圖或代辦的舊簡報。能不能過,最後由 UKVI 決定。
台灣在「差別證明要求」名單上
GOV.UK 在財力頁列了一份名單,標題是 differential evidence requirement,並寫明「You do not need to prove you have enough money to support yourself」。台灣(Taiwan)在這份名單裡,同名單還包含日本、南韓、新加坡、馬來西亞、澳洲、加拿大、美國等地。
關鍵在同一段後面兩句:官方接著寫「However, you might be asked to provide this evidence before you get a decision on your application」,而且「you'll be contacted by UK Visas and Immigration (UKVI) after you've submitted your application」。也就是說,這是「送件時不用附」,不是「這筆錢不用存在」。被抽到要補件卻拿不出紀錄,處境會比一開始就準備好更糟。
金額標準:一年學費,加上每個月的生活費
官方把要準備的錢分成兩塊。學費的部分,GOV.UK 寫的是「enough money to pay for your course for 1 academic year (up to 9 months)」,實際數字寫在你的 CAS 上,每個人不一樣。生活費則有固定標準:
| 課程所在地 | 每月標準 | 計算上限 |
|---|---|---|
| 倫敦 | £1,529 | 最多 9 個月 |
| 倫敦以外 | £1,171 | 最多 9 個月 |
這裡的「倫敦」不是口語上的大倫敦感覺,官方給了定義:「London means the City of London and the 32 London boroughs.」學校地址落在哪一區,決定你用哪一欄。
另外有一個容易被忽略的例外:如果你住在寄宿制私立學校(residential independent school),官方寫的是改用 boarding fees 計算,金額同樣寫在 CAS 上。
28 天規則要看的是「結束日」
財力證明最常出錯的不是金額,是日期。官方的寫法是「You must have this money for at least 28 days in a row. The end date of the 28-day period must be within 31 days of the date you apply for your visa.」
拆成兩個條件會比較好記:第一,這筆錢要連續 28 天都在帳戶裡,中間掉下去就得重算;第二,這 28 天的結束日不能離你送件那天太遠,官方畫的線是 31 天。很多人只盯著第一個條件,結果存好了卻拖了兩個月才送件。
如果錢的來源是學貸或獎助單位,官方另有要求:「If you have a student loan or financial sponsorship, you'll need to provide evidence of this from your loan or sponsorship company.」這類文件不會因為在差別證明名單上而免除。
真正不用證明生活費的兩種情形
除了名單以外,GOV.UK 另外列了兩種情形可以不證明財力要求:在申請學生簽證之日前,已經持簽證在英國住滿至少 12 個月;或者,你是以學生會專職幹部(student union sabbatical officer)身分申請。
學費那一塊也有對應規定:「If you've been in the UK with a valid visa for at least 12 months, you do not need to prove you have this money for your visa application.」換句話說,人在英國續讀第二個學位的情況,和第一次從台灣送件的情況,門檻並不相同。
還有一項要先算進去:如果你打算帶配偶或子女同行,官方在同一頁指向另一組「extra money for each family member you bring」的規定,那是額外的錢,不是把上面的數字平均分攤。
常見問題
問:名單上就代表完全不用準備錢嗎? 不是。官方用的字是「不需要證明」,不是「不需要具備」。UKVI 保留在做決定前要求你提供證據的權力,被要求時會在送件後另外聯絡你。
問:可以用爸媽的帳戶嗎? GOV.UK 這一頁沒有把親屬帳戶的認定條件寫完,只把細節指向另一份 finances 指南。這部分請以該份指南與 UKVI 當下說明為準。
問:9 個月是指課程長度嗎? 不是。9 個月是生活費「可計算的上限月數」。課程比 9 個月長,生活費部分仍以 9 個月封頂;課程比 9 個月短,就照實際月數算。
問:存款放在台灣的銀行可以嗎? 這一頁沒有限定存款所在國,但也沒有列出可接受的銀行與幣別換算方式,官方把這些細節放在另一份 finances 指南裡。動用定存解約或跨行搬錢之前,先確認自己看的是哪一份文件。
金額、名單與 28 天規則都可能隨政策調整,動用資金之前務必開 GOV.UK 原頁核對當天顯示的數字。資金來源或同行家屬情況比較複雜的話,找學校的國際學生辦公室、或持牌移民顧問一起看過再決定。
留學預算之外還有一堆官方入口要分,英國/赴英資訊怎麼開始那一篇先把三個層次排好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