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國簽證被拒後如何申請行政審查(Administrative Review)(2026)
在英境內申請者須於收到拒簽決定後 14 天內(被拘留當日收到決定者為 7 天)申請行政審查,費用 £80。在境外申請者期限為 28 天。申請資格須以決定信為準。

英國簽證申請遭拒後,持有人並非完全沒有後續選擇。部分情況下,簽證申請人可向 Home Office 提出行政審查(Administrative Review),要求重新檢視決定中是否存在處理錯誤(caseworker error)。本文整理 GOV.UK 官方公佈的申請條件、期限、費用與處理現況,不構成個人移民法律建議,複雜個案請諮詢持牌移民顧問或律師。
什麼是行政審查?
行政審查是針對簽證決定的一種行政性複查機制。申請人請 Home Office 重新審視原決定是否存在官員處理錯誤(caseworker error),而非重新評估申請整體優劣。若審查結果認定存在錯誤,決定可能被撤銷或更改;若不認定,維持原決定。
行政審查不等同於移民上訴(Immigration Appeal)。移民上訴是向獨立的第一級裁判所(First-tier Tribunal, Immigration and Asylum Chamber)提起,審查範圍和程序均不同(詳見下文)。
誰可以申請行政審查?
根據 GOV.UK 說明,申請行政審查需符合以下全部條件,且以決定信所載明的資格為準:
在英國境內提出申請者,需同時符合:
- 申請人身在英國境內
- 申請是在英國境內遞出
- 申請已遭拒絕
在英國境外提出申請者,需同時符合:
- 申請人身在英國境外
- 申請是在英國境外遞出
- 申請已遭拒絕
Frontier Worker(邊境工人)的申請路徑不同,請另查 GOV.UK 相應頁面。
> 是否有資格申請行政審查,以拒簽決定信為準。GOV.UK 指出,決定信會說明申請人能否申請行政審查。若不符合行政審查資格,則可考慮是否有資格提起移民上訴。
申請期限
GOV.UK 公佈的申請期限如下(2026-09-12 查證):
在英國境內:收到拒絕決定後 14 天內。例外:若申請人在收到決定當天遭拘留,期限縮短為 7 天。
在英國境外:收到拒絕決定後 28 天內。
期限為硬性截止日,GOV.UK 並無說明可申請延期。
費用
行政審查費用為 £80(境內與境外相同,2026-09-12 查證)。
申請費一經繳納,即使申請人自行撤回,費用亦不予退還。
如何申請
根據 GOV.UK,可透過線上服務(online)遞交行政審查申請。具體連結見 GOV.UK 對應頁面:
- 境內:https://www.gov.uk/ask-for-a-visa-administrative-review/if-youre-in-the-uk
- 境外:https://www.gov.uk/ask-for-a-visa-administrative-review
撤回申請
若希望撤回行政審查申請,可依所在地電郵 Home Office;信箱以 GOV.UK 該頁為準:
- 在英國境內:
admin.review.enquiries@homeoffice.gov.uk - 在英國境外:
administrative.reviews@homeoffice.gov.uk
另需注意,行政審查會被視為撤回(cancelled)的情形包括:
- 境內或境外:期間遞出任何其他移民或簽證申請
- 僅境內頁另列:要求取回護照以便旅行,或離開英國
已繳費用不予退還。新申請送出後再要求審查舊決定,申請會被拒絕(rejected)。
處理時間(現況)
根據 GOV.UK 截至 2026-09-12 公佈的現況:
- 行政審查結果目前可能需要 12 個月或以上才會取得。
- 若申請人在 6 個月內未獲決定,Home Office 將主動聯絡提供進度更新。
- GOV.UK 明確指出:處理延遲期間,申請人的相關權利不受影響。
- 若簽證已過期,境內頁說明通常不會在審查完成前將申請人遣離英國。
> 本文所列處理時間為 GOV.UK 現況說明,並非固定承諾,可能隨後更新。請以 GOV.UK 官方頁面最新公告為準。
第二次審查
一般情況下,不可申請第二次行政審查。例外是第一次審查另外找出「原拒絕仍正確」的新理由;是否可再申請,以該次決定信為準。
行政審查 vs. 移民上訴
行政審查與移民上訴是不同途徑,在許多情況下只能擇一,主要差異如下:
行政審查由 Home Office 內部處理,審查範圍限於是否存在處理錯誤(caseworker error),費用 £80,適用於決定信指明可申請的情況。
移民上訴(Immigration Appeal)由獨立的第一級裁判所(First-tier Tribunal, Immigration and Asylum Chamber)審理,範圍涵蓋決定的合法性、人權等,費用依申請方式另行規定,適用於特定類型的拒絕或驅逐決定(如拒絕保護申請、人權申請、EU Settlement Scheme 相關決定等)。
根據 GOV.UK,若申請人不符合行政審查資格,可能可以轉而提起移民上訴。移民上訴的適用範圍包括拒絕保護申請、人權申請、EU Settlement Scheme 相關決定等,詳見 GOV.UK「Appeal against a visa or immigration decision」頁面。
如您正計劃工作路線的後續申請,可先瀏覽 英國 Skilled Worker 技術工作簽證申請指引 或 英國簽證申請路線總覽,以了解各簽證類型的申請前提條件。
常見問題(FAQ)
Q:行政審查期間,我在英國的居留身分會受影響嗎?
GOV.UK 指出,處理延遲期間申請人的相關權利不受影響,但具體居留身分與工作權利的維持,視個人原有簽證條件與現況而定。本文不代為判斷個案,請諮詢持牌移民顧問。
Q:行政審查被維持原決定後,還可以做什麼?
若行政審查維持原決定(結果為「maintained」),申請人可考慮:重新評估是否符合移民上訴資格(視個案而定);或者以新資料重新申請簽證。具體建議應由持牌移民顧問或律師評估。
Q:學生簽證被拒也可以申請行政審查嗎?
是否可申請行政審查,以決定信說明為準,並非所有類型的拒絕決定都附有行政審查資格。如您的學生簽證申請遭拒,請詳讀決定信,並可參考 英國學生簽證申請指引 了解學生簽證基本條件。
Q:我目前在英國,持有效簽證,但延期申請被拒,14 天期限如何計算?
期限從您收到決定(受到通知)之日起計算 14 天,被拘留當日收到者為 7 天。GOV.UK 無說明具體計算細節的例外情況,建議以決定信日期起盡快諮詢專業人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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